因旷工,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单位拒绝在我的失业登记表(失业证明)上盖章,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得到我应有的权利???并且除我之外单位的很多人也遇到了和我一样的待遇。
劳动部门的建议是与单位协商,但单位在本市属于超不要脸企业,只要你离开了单位,单位就什么都不管你了,包括工资及押金,我是想问是否有其他方法或案例可以绕开单位,领到失业保险???
我都快背过了,劳动部门的建议是与单位协商,但单位在本市属于超不要脸企业,只要你离开了单位,单位就什么都不管你了,包括工资及押金,我是想问是否有其他方法或案例可以绕开单位,领到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