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旷工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可是单位不给在《失业保险登记表》上盖章,怎么

因个人旷工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可是单位不给在《失业保险登记表》上盖章,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是出具了。而且公司扣了我投保的钱,没给我投。我应该去哪个单位维权?

如果是因为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定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在北京是不可以的),因为旷工属于员工过错解除,员工应该知道旷工单位会被辞退,不属于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当地有政策旷工辞退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可以走劳动局仲裁途径要求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失业待遇的,可要求单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追问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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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21
带着证据去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5-05-21
你问问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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