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讨论一下,关于新的“婚姻法”,对现在的正妻有何好处?

例子:有一位妻子跟她的老公在一起30年了,有小孩,家境小康(有车有房,但都是跟妻子结婚之后才赚回来的)。在小孩很小的时侯,妻子知道她老公在外面包养小三,妻子为了小孩,最后还是决定留在老公身边。同时也希望有一天老公可以离开小三,回来自己身边。20多年过去了,老公不但没有离开小三,还跟小三生了一个小孩。而在这20多年中,他们也有了他们自己的共同财产,例如:房子,车子等等(但小三是没有任何收入的,所以说房子和车子都是老公拿钱出来买的)。现在老公和妻子年纪都大了,身体也没有以前好了。妻子也不对老公有怎么期望了,只希望自己和老公的共同财产不会被小三或者他们的小孩抢走就好了。以下就是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的;第一,如果老公立了遗嘱要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小三或者他们的小孩,妻子有权反对,而不分给小三或者他们的小孩吗?(因为老公跟妻子结婚时,是没有任何的物业和财产的,全都是后来赚回来的。)第二,在这20多年来,老公跟小三的所有物业和财产,妻子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追讨回来呢?第三,如果不幸,妻子和老公同时去世的话,他们的婚生小孩,可否有权讨回父亲给于小三的物业和财产呢?第四,婚生子女是否比非婚生子女有优先财产领有权呢?有遗嘱和没有遗嘱会对这个优先权有所改变吗?第五,如果老公不幸先去世,小三利用她跟老公的小孩来争家产,法律是否会帮助他们,而要妻子分家产给小三他们吗?以上的问题都是以中国的法律为考虑。。。。。。

你的问题很现实也很叫人纠结,1,如果其政府对其自己所有权的财产以遗嘱的形式指定继承人是合法的,妻子无权反对。2,你所描述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其丈夫的名下,其妻子有权主张。3,如果该财产登记在其丈夫的名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4,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优先。5,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即使有遗嘱也应保留未成年子女的必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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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0
您所提的问题是继承法方面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物权法》的规定,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1、继承的效力顺序:A遗赠扶养协议——B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C法定继承。
2、继承人的规定: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继承权相同。
3、在没有有力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小三名下的财产您不能主张权利。
当然,在《婚姻法》中,有“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但对您是得不偿失的——家庭破碎,财产还可能变少,甚至,还一不小心把丈夫送给小三。
祝你幸福安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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