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车与电动车发生擦挂,造成骑车人脚踝关节骨折,我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伤者家属要求请护理人员照顾伤者。我想请问的是,保险公司除了医疗费,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以外,类似营养费,和病人住院期间专人照顾的陪护费能报销吗?分别需要什么手续或证明?如果可以报销,在成都这两个项目的标准是多少?
谢谢解释,可是护理人员都是私人,没有发票啊。怎么办喃?
追答营养费属于交强险医疗费范围,标准是20~50元,现在普遍30~50元,物价高嘛。护理费是属于交强险伤残范围。护理人员是私人的,那根据他的伤残等级,30~50元一天,多了,保险公司不认的。法院基本也是这个区间判。
之后记得要买商业险。
能明确告诉我营养费和陪护费属于交强险理赔的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