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如果有房产证,并且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请往下看.
在我国法律上,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说在逝者未留遗嘱的情况下,父母,子女,配偶都有权利优先平均分配逝者(即被继承人)的财产.
你母亲已经和你父亲离婚,所以对你父亲的遗产没有了继承权,那个女的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他们的婚姻关系不会得到法律上的认可.这样的话,如果你爷爷奶奶还健在,那么你们三个平均拥有这所房产,如果都已经去世了,那么你就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我想你如果想要回那所房子,你首先要和那女的协商,毕竟她和你的父亲一起生活过,你至少要对她表示尊敬.我想你和她细谈人情法律之后,并多少给她一部分补偿,她是愿意搬走的(这样可以省去不必要的诉讼).那么你就可以凭借你的身份证明,原房产权证,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和你和你父亲的关系证明去当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登记发证之后你就成为法律上这房子的主人了.
如果你和她协商之后,她不愿意搬走,你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你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你是唯一的继承人(当然,这要在你爷爷奶奶都去世的情况下,否则你们三个或两个都有继承权)你只要提供你的身份证明和你和你父亲的关系证明,还有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就可以了,法庭是会支持你的请求的.将来你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另外,我想既然那个女的和你父亲一起生活过,那么她对于这种情况也会向律师进行咨询,可能也会在法庭上提出曾经和你父亲一起生活时一些共同财产的分割,或是提出再你父亲生前对你父亲照料教多,或是自己身体不好以前都是靠你父亲挣的钱为生活来源等等的理由向法庭要求适当分一些遗产,我想法庭认真调查后,会度情考虑的.只要不是很过分,你也应该理解.毕竟你也承认这几年和你父亲联系不多.法律是公平的,不会特别的偏向于哪一方.希望你的事情办的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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