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强制性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一样,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主要,主要的是你们不要先辞职,先辞职使得问题变得复杂。
1.如果没有辞职,你们可以找单位负责人谈谈,办理补缴社保费用,只要向社保局提供职工名册、工资单或其它能够证明你们在该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材料,就能够办理补缴社保费用;另外,如果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也是找单位负责人谈谈,开始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要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的。
2.如果已经辞职,那你们已经不是职工了,劳动仲裁有可能不理,那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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