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用时一个多月就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是否合理,还需要出去什么认定?

灾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凌晨5时18分)位于(地点)的(车牌)A号轿车发生火灾。火灾致使A号轿车全部烧损,B号轿车尾部烧损,C号轿车局部受损,直接损失约6.6万元。
经调查,可以排除烟花爆竹及雷击引发火灾,起火原因不能排除外来火源和车辆内部火源。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1份,证人证言2份等证据证实。
经分析,灾害成因为A号轿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将B号轿车尾部烧损,将南侧人行道上停放的C号轿车右侧门把,车窗,漆面等烤损。
以上事实有A号轿车火灾现场平面图和火灾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起火原因或者灾害成因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某市消防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对火灾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防部门是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即认定相关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是按国家相关统计办法统计,只作为国家火灾经济损失的统计,与车辆保险的损失统计不同。至于火灾原因,由于现场无直接目击证人或证据证实直接的原因,只能采用排除法,但排除法只能针对常规情况进行分析,该案件中确实也不排除车辆内部线路发生故障或外来火源等引发火灾的可能。从你的描述、火灾蔓延痕迹可以判定另两辆车损是因A号车的发生火灾导致受损。你如针对车辆内部引发火灾的可能要进一步的确认,那需要技术鉴定,但就你前面表述及通常车辆烧后要找到相应线路相关痕迹,光凭肉眼在那么一堆线路中找寻是很难找到的,否则送检也得不到结论;况且现在很多人买好车后对车辆进行加装,线路改装,除非是刚买的车辆,且能证明未曾私自改动过,否则年限长了,是否按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等,否则找厂家也难以理赔。车辆火灾涉及的险种是专门的火灾险,保险了可以相应理赔,但未投保该险种,另两辆车的损失就是属于民事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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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0
合理,这是消防执法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一式多份,执法部门留底一份,其他当时人个一份,你如果不服本认定,可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第2个回答  2012-03-11
reg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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