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大侠帮个忙!~法律方面的题目,很简单的。

案例题
李军是某单位的后勤处的负责人。2007年9月,其亲戚家的一头牛得了一种传染病,且使其他15头牛全部被传染,李军利用职权之便以该单位食堂的名义买下其亲戚家中的16头病牛,随后又找人将该16头病牛全部杀掉,并把牛皮送给其亲戚,牛肉运回本单位食堂,其亲戚送给他1000元作为酬谢。由于牛肉感染病毒,本单位职工使用后发生9人中毒,食堂只好将剩余的牛肉倒掉,造成经济损失20000余元。有人将此事向单位反映后,单位责令李军追回牛肉款。李军表示,牛肉是其亲戚的,她是代理单位购买牛肉,发生损失应当由单位负责,与其个人没有关系。其所在单位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李军及其亲戚归还牛肉款。
问题:李军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本案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2实训题
刘某已年满16周岁,是某县剧团演员,月收入800元。一天刘某吧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同事夏某。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据此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自行车的行为无效。
问题:根据案情,分析本案因如何处理,结合身边发生放的事情说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行为效力的影响。

1 无效。代理有个很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李某的行为显然给食堂带来了损失,侵害了食堂的利益,所以无效
2 法律规定,10---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但有个特殊规定,即16--18周岁之间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案的刘某显然属于这种,所以他之前赠与行为有效,其父无权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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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6
答案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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