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1-14
我认为你为此烦恼不必要,其实租给谁都一样,本市不见得都不守信,而外地的也不一定都那么会让你满意,事在人为,你可以先收租金,再收部分押金,并把这一切都写进协议里去,只要操作好了租给谁真的一样!祝你顺利!
第2个回答 2007-11-16
____加上一句“勿必像外地人一样按时交纳房租!”
____(用隐语告诫本地人不要来租房了!谁也不得罪,估计网管也不会不近人情到你这样客气的说话都要删掉的地步吧!你先试试看,不好,我们再想办法。其实我觉得只要租主按时交纳房租,不惹多余的麻烦,谁租不一样呢?你说是不是?可能我还有很多你考虑到我没考虑到的问题,但是你得说出来,我们才知道撒!)
第3个回答 2007-11-14
是不是本市人租期不稳定?而外市人稳定些?
如果是这样的话,打电话来的你大可以问他租期多久来决定呀.
如非要租给外地的,那么发布中可以这样写:比如:你打算房屋租金是打算1000/月.而写成,本市人1500/月,非本市人1000/月.
后注明:为了增强外来人事,对本市的厚爱,不歧视外来人口.特此优惠.
第4个回答 2007-11-14
呵呵,还是建议租给谁都行,如果实在不喜欢租给本地人就打出 "只限租住天津市以外的人" 大概是这个意思了.或者就说非本地人群优先了!
第5个回答 2007-11-14
你在发布信息里直接填上“本市人一概谢绝租赁,请勿打扰”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