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政治过程是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必要途径。
中国社会学家大多从4个方面来考察社会问题的构成。判定一种社会现象是否为社会问题,应从这几个方面来考察:发生的情境;价值、规范和利益几个方面的失调或破坏;并非由个人或少数人引起或所能负责的;必须有多数人或整个社会采取行动加以改进。
扩展资料:
构成社会问题的基本成分或单元,对于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社会学家有不同的看法。美国社会学家R.C.富勒认为,社会问题有客观和主观两种因素。前者表现为威胁社会安全的一种或数种情况;后者表现为社会上多数人公认这种危害,并有组织起来加以解决的愿望。
在社会上流行一时,同时又使个人深感其害的问题不一定就是社会问题。只有超出个人特殊生活环境,与人类社会生活、制度或历史有关的,威胁社会多数成员价值观、利益或生存条件的公共问题,才具备形成社会问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