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究竟需不需要公证?

就这个问题的回答已经晕了,看了很多这方面的提问..不看还好.越看越晕!!说什么的都有..究竟婚前所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并没有对方的名字,还需不需要专门去公证为婚前个人财产...有的说新婚姻法已经不需要再做公证了.因为不会因结婚时间而转变为共同财产..可有的人却说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则会在结婚N年后转为共同财产..拜托!究竟谁的正确??麻烦那些不懂的人就别发言了..不要误导他人...
我所说的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指婚后对于财产该如何划分.看了楼下几位朋友的答案似乎理解错误了.婚后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是理所应当的,这点我没有异议.但我所问的是关于房产的公证,举个例子说吧.现在大部分家庭甚至在我们还小的时候父母就开始着手为我们的将来生活和结婚做准备,房产证上有的是孩子的名字.有的是一家人的名字.这都是父母的血汗钱.那么在我们结婚的时候,父母都会有这方面的顾虑,担心结婚后留给自己孩子的房产将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和孩子的配偶共同拥有.更害怕离婚后房子还被"瓜分".作为子女.能理解父母的关爱.但要去公证吧.又怕男(女)朋友伤心.就这个房产问题.有的说必须去公证.因婚后N年会转为共同财产.但有的说根据购房合同及房产证的时间.就能证明为婚前财产.而婚前财产始终是个人的.所以还望搞清这问题~谢谢明月律师的回复~还有锦瑟7的回复~但您二位的回答就不一样.根据锦瑟7您说的:“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这句我理解的意思是婚前个人投资所买的房子.哪怕合同及房产证都能证明是在婚前.但没公证仍不属个人.便不能自己作主留给孩子.所以房产证也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是这意思吗

看情况:如婚前房产证已办出来,不需要做公证,因为按房产证上的日期与结婚证上的日期,能判断出房产是婚前财产。如结婚时房产证还没办出来,建议做婚前房产公证。当然,您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更加明确权威的证明该房子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该房子由于房证上的所有权人是你,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不会因结婚以及婚姻关系存续长短而发生所有权人的改变。不过需要补充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虽然是您一个人在还贷,但却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倘若日后有婚变,你还是需要对婚后共同财产的支出做出补偿的。
当然了,夫妻间和和美美一辈子,也就不存在太多顾虑和担心,公不公正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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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11
那首先您需要和您的未婚期共同商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需要证明的,但从社会道德上,就很难讲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17
您这个问题 不能简单从单方面的法条中找答案
同意楼上几位的说法 婚前取得的房产是楼主的个人财产没有必要做公证
但特别提醒一点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屋系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 则情况会发生变化
由于婚后存在还款的债务,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普遍认定还款系夫妻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即使你能够证明是你一个人以个人收入在还款,配偶方未参与还款,但由于婚后夫妻的任一方收入也属于共同财产,因此仍然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履行债务(换句话说,法官认为,你用来还贷款的钱,本来是可以用作夫妻共同消费的)。由此,若发生离异对财产进行分割,则配偶方因婚后默认对还款履行了部分义务而享有部分财产权利。
所以,如果购房没有贷款,则当然是个人财产。
如果有贷款,要完全将房屋归为个人财产,请与配偶婚后(注意,不是婚前)一起去做财产公证,明确还款义务的承担系某个人个人完全承担或者明确配偶放弃对财产权利的主张
当然,希望这样的公证,越少越好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楼主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07-11-11
楼上的几位说的都有道理,但都没有证明回答楼主的问题。

不管是《婚姻法》还是今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都明确规定了物权保护的原则和方法。楼主说的房产,是不动产,以登记簿上登记的权利人/取得时间为准。

楼主的房产是在婚前取得,是楼主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楼主是没有必要对房产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是对一些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或其他不动产,因为很难证明其权属,所以要公证,而房产有登记,没有必要再公证。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的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07-11-11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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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心情可以理解

其实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进行公证。这个你可以看看婚姻法。这个我就不黏贴到这里了,因为我想你也看到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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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只是个任意行为,可为可不为,还有有些财产的产权登记就是最为有效的证明,比如说房产的房产证证明效力肯定大于房产产权的公证的证明效力,这个我想你也能理解。
!!!!!!!!!!!
公证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离婚是财产产权不明影响诉讼。

还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生活现象:如果婚前财产一定要公证的话,那么这应当是个非常普遍的生活现象,所以应当是妇孺皆知的事情,就像没有人会问结婚要不要去登记(除非文盲)一样。你提这个问题说明你在生活中没有或者很少碰到这个现象,而回答者的答案不一也正是大多数人是没见过,只是主观臆断找不到法律依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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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没有使你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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