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写明各自房产在去世后全归子女继承,那以后还可以立遗嘱给其它人不?

因为父亲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两套房产各一套,但是离婚的条件是其两套房子在他们去世后全由其女儿继承,并注明在离婚协议里,但是没有做公证。我想问那父亲以后还可以处置他的那套房产吗?或在去世前从新立遗嘱给别人吗?如果他又结婚他的妻子和我是不是都是继承人?

遗嘱可以变更的 , 这份遗嘱有很大的变数,以后再立遗嘱,这份就自然失效了。
如果再婚,没有新遗嘱,则按这份遗嘱执行,房产给子女,前提是房子还在。有新遗嘱,按新的执行。
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没有给子女,子女是继承人但没权利继承遗产(这件事里仅指房产)
从你的角度说,这事不如把房子直接赠与子女,并办理过户,然后由父母居住。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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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3
父亲以后还可以处置他的那套房产,可以在去世前重新立遗嘱给别人,他又结婚他的妻子、他们的孩子和你们的孩子是继承人。
第2个回答  2012-05-14
可以的,也可以重新立遗嘱,是的,他结婚后的子女有权继承,除非现在要去过户,
第3个回答  2012-05-13
遗嘱,书面遗嘱的效力认定是以最后一份为有效的,公正遗嘱在没有依法撤销之前是最有效的,看你陈述的问题中只是书的,所以最后的才是有效的,如果书面撤销后,就按法定继承走,如果没有最后的书面遗嘱,那么该协议书就是有效的
第4个回答  2012-05-18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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