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加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我请问如果是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这个经济补偿金吗?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现今依然是有效的没有被废除呢
追答与后面新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没有冲突的以其为准。因为劳动合同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个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追问一个是行政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客观要件不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呢可以主张吗?
追答没有了 现在都已劳动合同法为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呢可以主张吗?
追答可以
追问可是仅从条文字面上看似乎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的也可以?
追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时经过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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