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比例如何

如题所述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规定。
  2、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8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残疾人就业的法定形式之一。它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都不能拒绝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吸收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在职职工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及《昆明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暂行规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8-10-29
中国的科技专利公司招聘办(注意残疾人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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