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提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请问:1、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具体包括哪些?如判决书、裁定书等?2、街道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经法院予以司法确认的算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吗?
请问,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能算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吗?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