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招聘简章上的内容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见习)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应届毕业生,若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还有个细节就是进去后试用期一年,这种到底属于有编制还是没有编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