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丈夫因工伤致死,我朋友的户口一直都是在娘家人这边(在城区),他们有个三个月的小孩从出生到现在一直还没去落户,现在我朋友的公公婆婆家执意要把三个月小孩的户口落到他们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朋友的公公婆婆家在农场,现在农场也属于城镇户口),说那里可以享受到低保,而且还可以分到土地,说我朋友的户口也可以转过去,到时候也可以分到土地,但是我听别人说现在农场已经没有这样的土地政策了.所以请教各位懂法律的大师给我解答几个问题:
1/农场现在还有这样的土地政策吗?如果我的朋友把她自己的户口和小孩的户口都落到农场去,能不能享受到低保政策,是否能分得到土地?大概能分多大面积?如果能分到的话,应该是宅基地还是可以其他用途的土地?(注:朋友所在地属云南省德宏州)
2/现在我朋友的公公婆婆想和我朋友争夺遗产继承,想争夺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如果孩子户口落到农场去,那我朋友是不是就丧失了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就由我朋友的公公婆婆掌管了?户口的问题与财产继承有直接的关系吗?
请各位认真帮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回答得好,我会追加分数的,请依据的问题,分别清楚的帮我回答,先在此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