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年多,没签合同,没交社保,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化工厂从2007年9月工作到2011年5月底辞职,合计3年零9个月(含3个月的试用期),平均月薪两千多点,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任何保险,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多少?(有人说这个月底就要超期了,离职满一年,是怎么回事?)最好能算个具体钱数,谢谢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金。建议优先进行协商解决合同以及缴纳社保的问题,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4
1、工作3年半,没签劳动合同,没上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未签合同三年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6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你就不会胜诉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至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因为你已经干了三年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07年十月到08年九月之间的双倍工资,其余的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理,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缴纳的,要求其支付社会保险赔偿费用。
现在你要做的是,寻求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厂服、工作牌、门禁卡、名片、宣传材料、同事证言、录音材料、工作场所的照片(有自己最好)等等。)
然后去你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的仲裁院申请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29
是有这回事,劳动纠纷如果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已离开公司一年,就有没不可以仲裁。没满一年可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以下供参考,具体钱数按你的工资核算就可以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定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想得到赔偿,就得赶快,别过了时间。
第4个回答  2012-05-14
大概九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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