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生了几个孩子,但只有爸爸一个男丁,其它皆为女儿。不过爸爸先于爷爷奶奶前去世了。我是独孙子,不过户口已经迁出来了。爷爷奶奶的户口本里有姑姑而没有我。
但是爷爷奶奶说他去写遗嘱去世以后想要把房子给我。因为家里明里挺好暗里有点勾心斗角,怕以后爷爷奶奶走了家里各个亲戚会闹翻天所以想趁爷爷奶奶没走时弄明白这个继承的问题。我以前有听说过貌似不能隔代继承,如果儿子没了会给女儿而不能隔代给孙子。
我想问的是遗嘱比默认继承法律更优先来判定还是先按继承法来定的。
那个姑姑估计是为了想要这房子才故意前两年把户口迁回来跟爷爷奶奶。要不然她好好的户口不跟姑父一起迁回来干啥,这个户口和爷爷奶奶一起也会在判定考虑范围吗?
有懂继承法的大神解释吗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