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干几年还是 新来的老师,全部只签10个月,疑问忘得到大家的回复
1,学校签10个月合同合理吗?
2,合同从来都不给我们合理吗?
3,学校以每年9月份为试用期不为我们购买社保合理吗?(事实我们连续在学校上班四年了)
4,即使是连续在学校干,7月8月社保基本工资社保什么都没有合理吗?(私立学校都会连续买)
恳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啊,我都觉得工作比编制老师干得多,课也多,觉得干起好纠结啊,又不想影响了一代学生孩子,所以自己很压抑,这个工作离家近,可以照顾老的和小孩。哎!!!不想改行。
我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来证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直接状告势必会影响我在这个学校工作,到时候直接把我辞退我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追答我个人建议你可以带上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学校的领导先协商,也可以到教育局先咨询下如何处理,肯定是不要先直接状告。同时,也需要收据下相关的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是否仲裁维权。如果学校规范,真心为你们这些老师,我想这个事情总是会得到妥善的安排。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