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无故辞退。去劳动仲裁还提交什么申请。我的申请怎么写

事情经过。我在一个超市卖奶粉,卖卖的好好的,突然叫我调店,我说不调他就说不调就算自动离职。还是说不写离职不给工资,后来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然后就给我说给你开工资,你也可以回来上班。都闹成这样了怎么去上班。他说不上班就算你自动离职。我要求给我补偿金,但遭受了拒绝。我应该怎么办。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吧。不用刻意写什么申请书,仲裁委有立案的表格,你到那里以后把你的事情经过写清楚,把你的申请事项写清楚就可以了。

你的情况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没有经过员工同意不能随便调岗和工作地点,这些变更需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不能调动,只能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现在的情况(单位违法在先,因为强迫你离职,造成强迫工作的既定事实,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应该可以辞职,并申请补偿金。补偿金的发放是根据工作年限来决定的。

如果超市(或者你的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你有权申请双倍工资。如果没有买保险或者没有按照工资总额买保险,你不但可以要求补缴还能以此为理由申请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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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5
找律师写。 申请仲裁,商业社会,写个申请还是很费力的,最少还是要几百元吧。追问

我想自己写应该怎么写呢?

第2个回答  2012-08-15
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210000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被公司无故解聘问题。(此处写明你的实际情况)
此 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追问

理由是不是就写我被辞退的经过和要求赔偿的数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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