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因考上了执业医师而辞职,(当天辞职,当天走人这种),然后与荣县保健院签订了5年工作合同,属于聘用人员(相当于临时工吧),上了半年班,但原单位并没有解除我的人事关系,仍然在编,医师无法变更注册,现在我是双合同了,请问第二个合同有效吗?这种情况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款解决?请高手指点。
两保一金也没有除名
是事业单位编制,第二份合同无效吗?其实我有点想回去上班,就是害怕第二份合同的约束,第二份合同无效,由法律依据吗?请详细点好吗?谢谢了 感激不尽
追答你想回事业单位工作啊?那边肯接收你再回去吗?如果肯的话,你的第二份工作不管是否有效,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交接好工作。就可以走人了。
追问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我与现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还有培训协议,培训也结束了,协议上有规定,违反了有接近7万元的赔款,如果新单位协议及合同有效,要我赔钱,我就惨了,原单位是愿意接收我的,所以我就是想知道第二个合同是否有效? 谢谢了!
追答不论第二份合同是否有效,现在的单位为你提供培训是不争的事实,关于培训的费用你都应当要退还给对方。数字不是协议上约定的数字,而应该是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
我个人认为第二份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你还是乡镇医院的在编人员。但你还是要赔现在的单位为你提供培训所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