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协议离婚1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2】如果离婚协议在1年内,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离婚协议,要求男方给子女抚养费。
【3】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就是经过协议或者判决离婚,女方也可以主张向男方再增加要子女抚养费的。
所以女方起诉向男方要子女抚养费,合情合理又合法。
第2个回答 2012-10-20
可以主张 男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个回答 2012-10-20
这不是过家家,是你签字承认,你们双方协议的结果。没有办法改变这个事实。
第4个回答 2012-10-20
有效,按照协议处理。
第5个回答 2012-10-20
让孩子起诉他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