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合同为什么属于或有事项?明白未决诉讼是或有事项,但是亏损合同不明白为什么是

如题所述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提供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应当作为或有事项。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这里所讲的“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反映了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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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31
亏损合同是你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就要承担亏损,不履行的话就要承担违约罚款。所以我们一般要计算亏损和罚款哪个低,来判断是否要履行合同,具有不确定性。
所以亏损合同是具有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属于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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