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流产请了半个月流产假,八月份显示休假5天,九月份休假5天,剩下的5天估计是按照正常休息来算的。不过因为我到做手术时生育保险没有交满6个月,无法享受生育津贴,而且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所以有意把流产假改成病假,请高人指点如果是按病假半个月算的话,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我是1800工作标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320.如果改请病假的话我大概可以追回多少钱?如果算算只有二百三百的也就不想麻烦了,多的话还是想找人事争取下!谢谢高人指点啊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