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购买的二手只有房产证没有国土证(集体土地)所以不能再房地局过户,房东建议说在购房合同中说明等国土证办好一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双倍退回房款,并由公证处公证。请问这样受法律保护吗?要是房东违约 我可以要求他退回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