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半,工作兢兢业业,事事听从领导安排,前两年做服务工程师,在职期间,大家都是我的领导,
因此产生工作上的不必要的沟通问题(老板也不在大家面前明确规定哪个是我老大,听了这位的,另外的人不高兴。。)。第三年转为业务,担任业务的同时又要做好服务工程师的工作,现老板说我做服务做不好,做业务又没开到客户,以我不能胜任其工作临时炒掉我,可否要求公司给予双倍赔偿金??? 补充:事情做好了,就是领导的功劳,做不好了,我就要背黑锅。。。在职期间加班从未调休,购买的社保也是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购买
做服务工程师时:大家都是我的领导,谁的安排都要听从,工作上全都听从老大安排,服务没问题时,功劳是他们的,一但没处理好,就是我的问题
转为做业务的同时,服务工程的工作一件不能落下,我司做富士菲林的,本身此产品就比较难签订合同,现市场不景气,在职公司三年半,公司还是那几个客户。。。上周五老板还问我以后业务打算如何开展,如何开发客户,周一上班正在向老板汇报我今后如何开发客户的事情,谈话中讲到我下午不用来了。从同事口中得到消息:老板半年前就想炒掉我。。。 当即财务就开出了让我离职的证明:说我不能胜任此工作,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可以申请双倍赔偿金吗?
在此想在补充一点:老板其实早想逼我走,我也有想过要辞职,但没想到老板快了一步。事情诱因是这样的:之前在跟进开发一个客户菲林的业务,由我(三月份左右,老板再次让我做回服务)协助业务经理处理,我负责客户试片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业务经理负责和客户谈条件及其它的沟通,几天后客户称我们的菲林不适用,老板就找我们谈话,业务经理就推拖责任说是我的问题,个人就称我只是辅助你做服务的工作,客户谈不成也不全是我的问题,业务经理不满我在老板面前这样讲,因此和业务经理为此大炒一架。。。业务经理就和老板讲,以后他的客户不需要我来服务,因为我现为服务工程师,是为全公司的所有客户服务(即客户有工程技术上的问题就要过去处理),业务经理这样讲,老板称:即然人家不让你去服务他的客户,我也不好说什么,必境要尊重人家。。。。公司有一位在职十年的服务工程师,公司会拿我和那位同事比较称我没做好的事情,要他重新做一次。。。。并不是我每件都做不好呀,三年半,出去服务也有400次左右,如果我件件做不好,做到第60件,公司就会开除我的吧。。。。即然你们选择了业务经理,很能理解,但是就不要讲因为我工作做不好,不能胜任。。。。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公司现在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炒了我,已经赔偿了4个月的工资(赔偿公式是N 年X 1月工资 。。。。。 但问题是不是我不能胜任,工作中我听从上面安排,如何处理也是他们安排,所以我觉得不合理,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约应该是N年 X 2个月工资 现在问题出在了这里,我觉得应该是双倍赔偿。。。。但公司不这样认为。。。。
追答哦,这个如果你想要双倍的经济补偿是可以的,公司认为你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40条第二款,而你认为不是。建议你首先和公司协商了,协商不成而你决心要拿双倍的,只能走司法途径去仲裁了,然而仲裁费用先不说,你觉得你很占理,但输赢讲的是证据,需要哪些证据又如何举证这个得请专业律师或懂的人了。还有,我说你多少给点分好吧。。。。
追问抱歉,我新来的,还不太会用,谢谢您的回答
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企业需要补偿吗
1、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不需要经济性补偿的。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也就是有赔偿问题。3、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单位以我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辞退我能获得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
公司以不胜任岗位要求辞退员工,能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可以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属于...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员工一般不可以获得赔偿,但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该辞退情形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的,可从公司处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1. 如果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员工通常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金,但有权获得经济补偿。2. 这种辞退方式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每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作了三年半,公司突然以我不能胜任其工作辞退我,我该要求如何赔偿?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补偿吗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补偿。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
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怎么办
在没有进行适当评估或未尝试其他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单方面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你,这属于违法解雇。如果你遭遇了这种情况,你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的双倍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单位以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辞退能获得补偿吗
因此,当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时,员工确实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不仅符合法律要求,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职业发展与个人权益的重视。综上所述,单位在决定辞退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评价的员工时,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员工权益的保护...
公司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对该职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方可解除,且解除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