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她处好多年了,感情很好,但最近因为婚前买房问题,闹些小矛盾。有些问题需要大家帮忙解释一下。婚前男方贷款买房付首付,且不同意以后房产证上追加女方名字,尚未登记,婚后,男方用他公积金还贷款,女方无公积金,但婚后肯定参与吃住行花销等一系列花费,如不留有相关证据,假如以后俩人离婚,房产等财产怎么分割?法盲,网上看了好多,没有跟这情况完全一样的,所以不清楚,帮朋友也帮我解除一些顾虑,虽然没有分了,还是谢谢大家无私帮助!!!
“我朋友和她对象处好多年了”,丢俩字呵呵。女方家人顾虑比较大,她倒无所谓,但是夹在中间不好受,所以她最近比较发愁,谢谢大家帮助。
那像我说的,生活中不可能保存生活花销依据,俩人如没有协议,还贷部分还是男方公积金还的,如果男方不给予人道主义补偿的话,离婚时法院也会强制一方对另一方给药补偿么?还是就拎包走人了?
追答这是法律规定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补偿规定,只要在离婚时您依法提出补偿要求,法院就应当依法判决给予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