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了,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没缴纳社保,在调入单位的时候上级主管部门和接收单位都盖章同意的。后人事局没有增编,就把我划归为临时工。就在前几天单位清退临时工,口头将我辞退。我该如何维权?是否能通过仲裁?(据仲裁出的人讲他们只针对签订合同的人总裁)我将想什么部门索要我的十年社保,单位把我辞退是否正确?我该如何去做??请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