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取保候审快两年了,今天办案单位给我电话说让我去解除取保手续,应该没有什么事情了吧

我被取保候审快两年了,这之间公安局向检察院移送了我的案子,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之后大概一年半就没有任何消息了,直到今天,今天办案单位给我电话说让我去解除取保手续,问我有没有被判刑,如果判了让我拿法院的判决书,如果没有判,让我拿取保候审的存款凭据,我很疑惑他们办案人员不知道结果吗?我还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吗?还是准备撤案了?我是信用卡诈骗罪,有20余万,两年来一直在还款,有的还清了,有的签了分期协议,但还没有还清,我还会被起诉吗?

一、因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且办案单位让当事人去解除取保手续,就说明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二、根据你的情况判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你的取保候审已经结束,先变更强制措施,可能改为监视居住,或不予处罚结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4
  被取保候审快两年了,今天办案单位电话说去解除取保手续,说明没有什么事情了。因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没有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就说明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2个回答  2021-02-23

第3个回答  2021-02-07

第4个回答  2012-04-14
你这个情况,好像不符合程序。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一年。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又对你进行取保候审了?
你缴纳两次取保候审保证金?追问

我交了一次保证金,检察院的没交。

追答

放心去吧 ,完全没问题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你的取保候审已经结束,先变更强制措施,可能改为监视居住,或不予处罚结案。
不知道为什么检察院没有公诉呢?

追问

检察院认为我的案子没有必要逮捕,在取保期间,对公安局移送的案子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而且我的行为还没有达到刑法196条的要件:1、超过半年没有还款;2、联络不到人,逃避;所以退回补充侦查。但公安机关就没有消息了,我的涉案银行达十家之多,而公安局只调查了其中的五六家吧,就不调查下去了,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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