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提前去世所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可以由死者的家属活着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死者养老保险账户里个人缴纳的那部分钱,公司的那部分是无法继承的;

1、需要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殡殓证明或《死亡报告书》等);

2、由继承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款项支付方式:个人帐户额一次性支付给本死者的法定继承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部分内容: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3

可以拿到之前个人缴纳的部分。

但是要提供相关证明是肯定的。

一般来说应该是单位来办理这件事比较妥当,但是因为单位并不会主动去办理。

所以家人就要自己跑趟单位跟老板申请一下要公司帮忙办理。

如果不放心,家人也可以通过114查询到社保窗口的电话。

打过去问一下需要什么资料,然后自己准备,然后自己去办理。

一般不会马上拿到钱,因为还要层层审批。

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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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如果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受益人可以继续领取至10年;如果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

简介: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比如青岛市的养老保险政策,因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等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

扩展资料:

不同的地区,身故后的养老保险处理方式不同。

1.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

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

参考资料:个人养老保险-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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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4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百度百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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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4

可以拿到之前个人缴纳的部分。

但是要提供相关证明是肯定的。

一般来说应该是单位来办理这件事比较妥当,但是因为单位并不会主动去办理。

所以家人就要自己跑趟单位跟老板申请一下要公司帮忙办理。如果不放心,家人也可以通过114查询到社保窗口的电话。

打过去问一下需要什么资料,然后自己准备,然后自己去办理。

一般不会马上拿到钱,因为还要层层审批。

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扩展资料:

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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