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单位委托我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加工完后收取加工费把材料送回外单位,请问账务应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首先收到材料不需要帐务处理,在备查本上登记下收到多少材料就OK,
接着你们收取加工费:
借:应收帐款
货: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货库存商品(这个库存商品的成本不是指对方的库存商品,其实暗指你们为了这次加工所消耗的有关的费用,明白吗)
就这两个分录,很简单的,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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