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几项职能

如题所述

1、听取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和管理工作的报告,评议企业工作和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及工资合同草案,以及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安全生产、休息休假、岗位责任制等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方案、规章和措施,听取企业集体合同及工资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3、检查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情况。

  同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还包括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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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6
中发[1986]21号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 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 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五、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厂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厂长,报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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