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老公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屋,没写我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使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是由男方家里出的。月供是由他还的。

属于共同财产。

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写了夫妻谁名字,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性收入、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材料:

婚姻法关于财产方面的相关条文: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8

房产由于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仍然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扩展资料: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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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20
婚后买的房子,不管谁出的钱,谁贷的款。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婚前买的房,如果结婚后再离婚,婚前写谁的名字,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分给房产证所有者。
像你这种情况,虽然月供是男方供的,但男方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算你们双方的收入。首付是男方家里出的,如果离婚,可以看做是赠与,也可以看做是借款,由夫妻财产共同归还。追问

首付是男方家里出的。离婚后,怎样定义这首付款是赠与或者借款?若有证据定为借款由男女双方还给男方家里?

追答

是的。如果是借款这能这样处理。

追问

那得男方家里出证据是吧?(借款)
赠与 ,就不用男女双方还了吧?照您这样推理为:男女双方只能分割按揭还了的是不?

追答

是的,最好有借条。
如果是赠与的。肯定不用还了。双方就剩下的部分按揭和房产进行分割即可。

追问

借条需要公证处或有第三方见证、律师办吗?还是他们私下自行就可以?万一是现在临时补的呢?
没还完按揭的房屋咋分割啊?提前还贷?还是一方退让出房屋权利,让其补偿现金?

追答

1这个不一定要第三方和律师见证的,有借条就可以。或者说有事实就可以。私下里签的也不好说。零食补得不好找证据。你就是可以说必须夫妻双方签字才认,夫妻一方的签字不算。、
2.对于还在按揭对策房子可以这样分割:1.先分割产权,比如夫妻个50%,然后给房子估值,比如200万;再计算剩下的按揭,比如100万;那么夫妻任何一方分这套房子就给对方补偿50万。出50万补偿的得这套房子,并负责以后的按揭。
如果牵涉到过户,只能等以后按揭还清后过户。先可以签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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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9-03
除首付外,婚后共同还贷那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首付由男方家出、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离婚时以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人也就是男方,以及剩余的贷款也属男方的债务,但男方需要对你进行补偿。这里涉及到男方公积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由此也就确定了该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还贷也就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条款。追问

《(三)的相关规定,首付由男方家出、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离婚时以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人也就是男方,以及剩余的贷款也属男方的债务,但男方需要对你进行补偿。》----------男方怎样补偿?
可否把剩余债务提前还完,男女按比例分割。
或者转到女方名下由女方继续按揭这套房子?(是否就又变成给男方补偿?但此房是以男方公积金贷的,女方无公积金。)

追答

1、男方怎样补偿:在协议不成时,根据夫妻共同还贷后获得的房产原值以及增值,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补偿。
2、可以把债务提前还完。若将男方家首付也作为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则该房产全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拥有均等债权,平均分割。
3、目前在还贷期间还难转到女方名下办不了,就是将女方作为共同还款人,手续都很麻烦。其实也不用转,共同还贷部分本来就是共同财产,转到谁的名下都是共同的,区别在于男方家的首付款,如果将首付款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由债务取得的房产权利也是共同的,那该房产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29
婚后一付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屋,只写一方的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首付是一方父母出的,那么首付就算夫妻借的,或者算父母送给夫妻的。
还款部分自然也是夫妻共同的,如果一方还不出,配偶有还款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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