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人力介绍所找的临时工,当时介绍所说的是做15天就可以拿到工资,可是到了公司时 又都改口说要坐满一个月才有工资拿。现在我生病了都几天了想早点离职。可是介绍所一会又同意一会又不同意的来来去去都几天了。公司又一直说不给结工资,一定要做满一个月才可以走。 我想请问一下大家;有这种说法吗?难道我签合同签了3年就要做满3年吗?不可能吧! 像这种问题我应该怎么办比较好点呢,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呢?求助大家。。。
问题是签了合同 但是我本人没有。介绍所没有给我。而且听说就算去找了 等到他们来了的 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呜呜。。。
朋友你要求介绍所给你合同,不然你可以到当地就业处去投诉介绍所工作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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