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娘(我爸的二哥的老婆)的爸爸去世了,名下有两套房子,是不是应该有我二娘的一份?但是我二娘的妈妈想把所有的遗产都给我二娘的弟弟,不给我二娘一点,这样是不是不合法的??要是打官司能不能赢,应该是没有遗嘱的。
那子女不分那50%,想独占怎么办,况且,那套房是公产
追答除非其他的继承人,比如他的母亲,他姐姐或妹妹,弟弟放弃继承才可能独占那50%,否则不行.在其他继承人没有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他人就没有权利直接要求独占,即使是长辈的意思也不行,怎么的也要继承人的认同才可以,
回答:
不合法,二娘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依据:
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依法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继承,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那要是不给我二娘呢??会算是违法行为吗?
追答是违法但是法院不会主动追究,需要自行提起诉讼,侵犯继承权之诉。
追问过户的话,可不可以写俩个人的名字(公产房)
追答可以,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房产证上两个名字,而且没有别的约定的话,推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不在一起居住,房产证两个名字,没有别的约定,推定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