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怎么分配

我二娘(我爸的二哥的老婆)的爸爸去世了,名下有两套房子,是不是应该有我二娘的一份?但是我二娘的妈妈想把所有的遗产都给我二娘的弟弟,不给我二娘一点,这样是不是不合法的??要是打官司能不能赢,应该是没有遗嘱的。

1,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你的二娘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遗嘱的继承。
3,此外,要注意一个问题,她的父亲名下的财产若是婚前购买的话,那是他个人财产,去世后由上述所言的继承人参与继承。若他名下的财产是婚后拥有的,虽房产证上是他个人的名字,但财产应当是他父亲与母亲共同所有,因此在分割继承遗产时依扣除她母亲的份额,也就是一半的房产。即只有另一半的房产是由他的母亲,他的子女如儿子,女儿进行继承。
4,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没有遗嘱存在的情况下,除非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否则他人不得非法剥夺别人的继承资格。她的母亲只有对自己那份财产的处置权,无权干涉他人的份额权利。追问

那子女不分那50%,想独占怎么办,况且,那套房是公产

追答

除非其他的继承人,比如他的母亲,他姐姐或妹妹,弟弟放弃继承才可能独占那50%,否则不行.在其他继承人没有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他人就没有权利直接要求独占,即使是长辈的意思也不行,怎么的也要继承人的认同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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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回答:

    不合法,二娘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依据:

    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依法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继承,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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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10
不合法,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解决。
第3个回答  2012-09-10
按照我国继承法,你二娘,你二娘的妈妈,你二娘的弟弟各占1/3,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追问

那要是不给我二娘呢??会算是违法行为吗?

追答

是违法但是法院不会主动追究,需要自行提起诉讼,侵犯继承权之诉。

追问

过户的话,可不可以写俩个人的名字(公产房)

追答

可以,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房产证上两个名字,而且没有别的约定的话,推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不在一起居住,房产证两个名字,没有别的约定,推定为按份共有。

第4个回答  2012-09-10
如果你二伯母的爷爷奶奶都不在了,那你二伯母、和她的妈妈以及弟弟都有权利继承,不征求你二伯母的意见是不合法的。

但是如果要是农村的话,一般出嫁的女儿是不继承房产的,你说的情况打官司肯定能赢。

两套房子是人家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一半是你二伯母的妈妈的,另一半才可以继承,三个人平均分的话,也就是一套房子你二伯母能分到33%的份额,如果是村里的房子,不值什么钱的话,建议不要打官司,以免伤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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