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10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前期领导沟通同意,并为我走了离职申请流程,离职日期定在了8月31日,但8月30日公司提出因为我的工作涉密(互联网公司商务),需要签订一份为期半年的脱密期协议,协议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会帮助安排其他岗位工作或请事假半年。我查看了入职时签订的劳务合同好保密及竞业协议,完全没有提及脱密期一事,就拒绝了签订脱密期(以为这半年就不能去别的公司进行就业了),现在公司拖延我办离职手续的时间,直到今天都没有办理,给人事发邮件不回,打电话不接。
就目前情况看,我申请劳动仲裁是否会成功?如果成功,8月31日到为我办离职手续之间耽误的工作日时间是否可以索取赔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