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要怎样填写?

如题所述

纳税申报是企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行为,是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但不少企业因无业务无收入,应纳税额为零,没有达到缴纳税款的标准等,认为纳税申报实属没有必要的行为。企盈提醒,不管企业是否有收益,纳税申报都要办理。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零申报,并注明企业当期无应税事项。
虽然税务零申报很好的解决了企业纳税申报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税务零申报,一般仅适用于初创企业和淡旺季明显的季节性经营企业。可不少企业认为,即便自己公司不属于这两个类型的企业,但也达到了税务零申报的情况,理应允许申请税务零申报。对于企业享受税务零申报是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如果企业强行进行税务零申报属于违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无实际收入,但存在进项税额,企业申请税务零申报,那么企业未抵扣的进项税逾期将不能再进行抵扣;
2、企业经营亏损虽说可在盈利后可进行弥补,但若企业申请税务零申报,那么将无法进行弥补,从而会给企业造成税务影响;
3、企业当期有收入但无应纳税款而申请税务零申报,属于虚假纳税申报,需承担罚款及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
4、企业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但申请税务零申报,属于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5、企业违规税务零申报将会降低企业信用级别,被列入风险纳税人重点监控等。
因此,即便税务零申报操作简单,能为企业降低纳税压力,但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最后企盈提醒,企业税务零申报不可长期申报,企业长期进行税务零申报,将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情节严重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若企业对于税务零申报还有不清楚,或是不知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那就交由企盈为您进行代账办理,多位星级会计为您服务,保障企业财税安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的所属纳税期,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年、月、日。

3、纳税人登记号,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

4、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的姓名。

6、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7、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及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8、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9、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10、“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2)应税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而按税法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3)“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本期进项税额,填写申报期当月的实际发生额。其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准予计算抵扣的货物和劳务分别填写。17%税率及13%税率项目,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写。“免税农产品”,依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运输费用,按照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废旧物资,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6%征收率,按照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按6%注明的税款填写。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本纳税期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如免税货物(或免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常损失”、“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合计数与会计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本月合计数一致。填写口

径同“本期发生额”栏的填写。如在购进时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未填入“本期发生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免税货物用”栏。非应税项目用,包括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其他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②不易划分进项税额的,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分摊填写。即:

不得抵当月全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

扣的进=部进项×敁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项税额税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③“抵扣税额”,为“本期发生额”减去“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常损失”、“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的余额。

13、“期初进项税额”的有关栏次

14、本表“税款计算”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方法填写:

销项税额合计本月数,填写“本期销项税额”中“税额”的合计数;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本期销项税额”中“税额”的合计数的累计。

(2)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填写“本期进项税额”中“抵扣税额”合计数加上“期初进项税额”中“抵扣税额”本月数之和;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的“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的累计。

3)上期留抵税额,填写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留抵税额”累计数。该项只填写本月数,不填写累计数。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累计数,分别等于“抵扣税额合计”与“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合计数。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最高不得超过“销项税额合计”数额。即:“应抵扣税额合计”小于“销项税额合计”数额时,“实际抵扣税额”填写“应抵扣税额合计”数额;“应抵扣税额合计”大于“销项税额合计”数额时,“实际抵扣税额”填写“销项税额合计”数额;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的累计。

6)应纳税额本月数,填写“销项税额合计”本月数减去“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的差额;累计数为“销项税额合计”累计数减去“实际抵扣税额”累计数的差额。

(7)代扣代缴税额,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缴的增值税。本月数为本申报期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的累计。

8)“应纳税额合计”本月数、累计数,分别为“应纳税额”与“代扣代缴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之和。

(9)“已交纳税额”的本月数,为纳税人在本申报期内预缴的税款;累计数为当年初至本申报期内实际交纳的税款。

(10)“应补(退)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为“应纳税额合计”减去“已交纳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差额,如果差额为负数的在数字前用“-”号表示。

(11)“留抵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为“应抵扣税额合计”减去“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差额。

(12)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只填写累计数,不填写本月数。

(13)本期已清理欠税,只填写本月数,不填写累计数。

15、“授权人签字”与“声明人签字”的填写:

(1)未授权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声明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人签字”处空白不填。

(2)授权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的,“授权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人签字”由代理申报人签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9
这个表一般是自动生成,导入发票后,先查看附表一和二,保存,然后自动生成主表。再填写一下本月交的上月未交增值税额就好,大概在第30行。
第3个回答  2012-07-20
根据销项和进项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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