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来公司1年4个月,公司裁员没有提前30天通知,这违法吗,我最多可以要求多少赔偿金

如题所述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追问

用人单位可以无故解除合同吗

追答

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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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8
不违法啊
可以支付一个月代通金的
一年四个月......
你总共能获得大约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追问

请问3个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追答

工作总时长一年,算一个月的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半年起算,即半个月
然后附加一个月代通金
所以总共是两个半月,一般会直接四舍五入,算三个月

追问

明白了多谢拉 好人一生平安

公司可以无故裁员吗 我签了三年 现在合同未到期

如果我拒绝离职会发生什么

追答

拒绝离职也没用啊
可以付违约金解雇你的啊
可以无故裁员的
只是要赔偿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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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08
你好,听了你的问题。你可以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谢谢。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来找本人。追问

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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