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今天签了合同,交了房租,房东这次没有给收条,有问题吗?

跟这个房东住了五年了,之前签合同和交房租时收条都会准备,

这次签的合同里房东没有写身份证号,我的也没有写,他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他说没事,
这次交房租房东没有准备收条,当时我想到了要有收条,但是住了这么久了觉得没必要就没说啥,现在想起来收条还是需要的,因为给的是现金,三个月要一万
合同里表明了,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的交房租日期,那么是不是说合同就可以作为第一次交房租的收据呢?

心里有点小担心,所以来说说情况让大家看看
我想下次交房租的时候让房东给补上就行了,这样做可以吧?
我有这两 天跟他联系的短信记录,短信中提到了 房租准备好了,可以交了,他也有回复说一会儿过来等,这样算不算证据呢?

一般来说 房东不会收也不敢收二次房租,人都是讲诚信的,这个不需要担心,黑心的房东少。。。真的有黑心的你比他再黑心点就搞定了。。。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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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6
这个不能算足够有力的证据,你还是重新跟房东说要给你收条,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不利。
第2个回答  2012-07-14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收条本身不具备证物条件,但由于上面有约定俗成的效力,所以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必须要求给出才可以,不然会为此埋有隐患。
第3个回答  2012-07-13
问题不是很大. 因为时间久了相对来说熟悉.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 最好用一个理由来说明让对方补下这个收据. 理由可以找个第三者. 我让为短信那个不靠谱. 还有合同都不算是有利证据. 如果对方离你远, 不方便.可以让他先用常用手机发一条短信表明收到房款多少到你的手机上. 或在QQ上发来这类的信息. 迟点或下次付房租时再补上. 金额一万不算少.
第4个回答  2012-07-15
应该没事,收条什么的都不重要,只要是事实,就不用怕法律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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