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与发包方哪个是事故发生单位

1.承包方具有相应资质;2.施工人员违规作业引起了安全事故。 问:谁是事故发生单位,如何认定?有何依据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1)办证责任。(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4)物资保证责任。(5)经费保证责任。(6)技术保证责任。(7)施工监督责任。(8)误工赔偿责任。(9)验收结算责任。(10)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承包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7)竣工验收责任。(8)工程保修责任。(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10)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2
承包方是事故发生单位,因为承包方是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者,是与雇工或劳动者存在直接关系的主体。
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包方或发包机构的组建,是决定承包经营成败的首要因素,也是企业承包的第一步工作。
  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甲方就得把这个项目发包给乙方,甲方称之为“发包方”,乙方承包该项目,则称之为“承包方”。
第2个回答  2012-07-21
施工单位具有合法资质前提下。
施工单位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建设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建设单位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说建设单位没有过失的,建设单位不是事故责任单位。追问

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一样么?有何区别

追答

事故发生单位可能是个地点,如某单位房屋发生火灾。但发生火灾原因是施工单位违章施工,如上海的大火案。
所以都用事故责任单位的说法,不用事故发生单位的说法。

追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中有多个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表述,不知是以什么标准界定的?人员隶属还是发生场所?
事故发生单位是只有一个还是可以有多个?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