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半个月,没签合同,我不想做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否则自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付给二倍工资。
你入职才十五天,不符合要求二倍工资的条件,但是,上一天班,公司就应该付给一天工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试用期辞工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注意,公司不同意也没关系,一样生效,但是,要想办法证明你确实提前三天通知他们了)
收集入职和在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如厂证,工衣,打卡记录等,去当地劳动站设诉吧,劳动站会要求公司同意你辞工的。如还不能解决问题,申请仲裁或起诉。
公司很怕投诉的,会留下不良记录,投诉多了,劳动站会去公司稽查,公司一般都存在违法的地方,万一被发现,得不偿失。所以投诉一般会有效果的追问

劳动合同法对只是适用国企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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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2
不想做就不做了,多做一天他也不一定给你工资,不就15天嘛,就当玩了呗,想走直接走,不摆他,反正又没签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2
是什么什么样的单位追问

私营

追答

有无人帮你证明呀?

第3个回答  2012-07-22
去劳动局告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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