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都要拿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扩展资料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民政部——婚姻登记(离婚登记部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04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或者在民政局填写表格)、各人的相片2张。民政局里也有专门的辅助单位提供结婚证复印、照相(相纸打印的,质量不好),价格在50元以内。
手续齐全后,办事员会问你们是不是还需要考虑,如果不用考虑,那办事员会让两人一起宣读离婚宣言,交12元离婚证工本费,结婚证会被盖上“两人离婚 此证无效”的蓝色章。办事员分发两人各自的离婚证并交还失效的结婚证给双方,然后你俩可以拥抱、接吻、握手,或者掉头手拉手离开,但此刻开始,你们的身份是离异,已经是单身了。应该比较完整了,刚经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4
双方的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全都带着吧 能不离尽量不离婚!!!
第3个回答  2012-08-04
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全都带着吧 能不离尽量不离婚!!!
第4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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