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

2006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销售5台机床,价款20万元,甲在4月15日交货,乙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款,违约金为5%,合同订立后,甲按时交货.4月16日,甲与丙签订转让债权的合同.于是,甲通知乙到期时将货款支付给丙公司.4月30日合同付款期届满,乙未向丙付款.5月8日,丙公司催告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以甲公司转让合同未经其同意为由拒付货款,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付清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丙公司是否该合同的当事人?为什么?
2.乙公司对丙公司拒付贷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公司付清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假设乙公司以甲公司交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向丙公司抗辩是否合法?为什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将60%的国有产权转让给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双方拟订的有关协议部分要点如下:
  (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2)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审批后,由甲企业组织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3)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丙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4)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5)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应当首先安置本公司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用以弥补财政赤字。
  (6)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应当首先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要求:(1)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1)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3)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丙资产评估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根据本题要点(4)的内容,指出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5)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7)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如果甲、乙公司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8)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6)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1)首先,甲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次,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安置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P80)。
  (2)由甲公司组织清产核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P80)。
  (3)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P80)。
  (4)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P74)。
  (5)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而非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而非10日);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非存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而非3年)。(P81)
  (6)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用以弥补财政赤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净收益,应当首先安置本企业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列入专门账户,专项用于支持结构调整或者补充需要扶持的国有企业资本金,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弥补财政赤字、发放工资奖金(该考点超出教材范围,仅供参考)。
  (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P82)。
  (8)甲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顺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动产权登记(P77)。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1、丙公司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
2、乙公司对丙公司拒付贷款的理由不成立。通知即可,不需同意。
3、丙公司请求乙公司付清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
应该有乙来请求,乙是合同当事人。
4、不合法。应向甲公司提出抗辩,合同具有相对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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