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问题(晚上4:30上班,次日8:00下班)

我上夜班,每天晚上4:30上班次日早上8:00下班(连续工作15个半小时)。这样每天都没超过8小时,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还是连续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
麻烦解答谢谢。
我们护士是每4天上一次白班一次夜班。即:第一天白班8:00~16:30(8.5小时,没有午休);第二天夜班16:30~第三天的8:00(15.5小时,没有休息),第三天8:00以后休息,第四天休息,第五天上白班,如此循环,没有节假日(过年轮到值班也得值班)。这是否违法劳动法?

已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是指一天的累计时间,不是指连续。你每天的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15.5小时(当上半天8小时,晚上7.5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护士没有特殊工时,除非是处理救灾等紧急事项偶尔安排(《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否则企业已属严重违法,建议尽快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17
根据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每天上班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若超过八小时,应该按150%计算加班费。若周末加班应按照200%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应按照300%计算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12-06-16
你这已经是超长时间上班了;每个班次超出7.5小时;应按照劳动法给予加班费;
属于延时加班,按1.5倍计算;追问

我是护士,算特殊工种可以特殊工时吗?

追答

可以,但应安排调休;没有安排调休,应给予加班费或以其他形式补贴;长期上夜班对人身体有害;(违反正常的作息时间,会造成内分泌紊乱等不良症状..)

第3个回答  2012-06-16
如果想继续干下去,就不要问了。如果不想干那就打官司,肯定赢。追问

是16:30到次日8:00,如果以0时算新的一天,每天都没超过8小时,一天是7.5小时,一天是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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