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得到赔偿的具体金额!

公司跟我签了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我是2012年3月16日入职的,在2012年6月13日公司突然说我不符合转正条件,要我离职。我的合同时试用期3500元,转正后是税后4000元。我于2012年6月14日申请了仲裁,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我可以申请(1)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金,(2)2012年5月16日--2012年6月14日的工资差额,(3)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应赔偿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金。我想咨询一下,税后4000的工资,税前是多少呢?(保险是按北京市最低基数交的,没有上公积金)。我可以申请到的赔偿金总和具体的金额是多少呢?谢谢各位有经验懂劳动法的达人帮忙!
我已经填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但是当时不清楚税前一个月的工资具体数额就写了5000元,回来一算觉得写多了。我是怕因为我写的与提供的证据不符,仲裁不受理或者会因此给自己造成损失,所以还要请问一下申请书上的赔偿金额还可以改吗?

第1个回答  2012-06-15
你的三项主张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请看《劳动合同法》第40、48、19、83、46、47、50、87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5
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金,2012年5月16日--2012年6月14日的工资差额4000+(4000-3500)%0.5=4025
第3个回答  2012-06-15
你好,你所获得的补偿项目有:1、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1个月的工资(离职前的平均工资)2、未提前通知的待通知金1个月的工资 3、补缴社会保险差额
第4个回答  2012-06-29
单位给你上的社保基数低,你可以要求给你补交或补偿。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景春律师事务所-丁胜律师
第5个回答  2012-06-15
不可以三个月试用期。从4月16日应该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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