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的结论当然不能与法院的终审判决的效力相提并论。但是,仲裁是一项最为古老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在还没有海事法院的时候,就有海事仲裁委员会来解决海事纠纷的。在国际贸易交往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人会选择仲裁作为解决贸易纠纷的方法。
区别:
1、效率不同。仲裁程序便捷、仲裁成本低、仲裁耗时少。法院审判的速度较慢。
2、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3、受理原则不同。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法院就不受理了。如果债务纠纷 可以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无力偿还的话, 仲裁委员会没有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
仲裁委员会是申请仲裁的机构,法院是受理诉讼的机构,二者作出的裁决都是具有法律效率都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只是说有的案件,让仲裁庭来处理,可以减少法院的负担,而有的案件不能够让仲裁庭来处理,只能够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比如说劳动争议就规定了仲裁前置原则。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院
仲裁受什么鉴督吗?
追答你说的情况,是目前立法上的一个漏洞,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目前只限于在执行审查阶段进行合法性审查,未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启动法院对仲裁调解书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程序,如果不服仲裁调解书,目前想起诉到法院大多都是驳回起诉的。
追问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追答谢谢你哦
追问应该是我谢你的。关键时刻你邦了我。差点上了仲裁的当
追答哈哈😄
谢谢你的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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