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几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问我们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公在公司上班有将近4年了,我也有1年半了,在这4年里有向集团那边递交过1-2次的聘用申请,但是因为没有较深的人际关系所以一直未能签劳动合同,也未能购买任何保险,其他正式员工的待遇也享受不到,近期,因为公司业务较疲软,资金回收不到位导致需要裁员,被列入了裁员的名单(现在暂未公布),请问,我要如何追究权益,还在劳动诉讼失效期内吗?
请问,您所说的补偿我的双倍工资指的是多长时间呢?是从到公司就职开始到他辞退我,还是从我就职的第二个月开始算起的一年内时间算2倍工资?
我曾也咨询过另一个仲裁员,他的意思是因为我老公都有4年未能签合同了,所以过了仲裁时效了(仲裁时效为1年时间),只能申请4-8个月的补偿(4个月为我自动离职,8个月为单位辞退我)。
但是我在另一个网站查看到这么一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而我们现在是还没有终止劳动关系,那么所产生的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应该从劳动关系终止时起算吗?那个1年的仲裁时效对于我们还有限制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这条法规对于我们来说适用吗?能否进行诉讼?我老公是2010年7月28日进的公司直到现在还在岗,那么我们应当获取哪段时间的2倍工资咧?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你们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建立时间超过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6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纵横法律网-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周兴芳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6-09
1、公司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2、双方用工之日起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你可以上述公司违法理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4、对于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这块有一些争议。内容有限不好说。建议你去你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
5、本案的关键即你需要提供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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