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劳动合同是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又说我试用不合格,通知我延迟转正一个月。

现在又过了一个月,公司把我辞退了。前后共四个月没有交社保,这样算违法么?
试用期后把我辞退了,要补交社保么?

公司这样做违法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签订的不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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