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在手上还没落户,该去哪里开户籍证明?

我今年6月份毕业,当初入大学时户口转到了大学所在地宁波。6月份学校已经开出了户口迁移证,在我手上没落户,但是我想转会计资格证需要户籍证明,我该到哪里开户籍证明?

  这似乎不符合办事程序,因为户口迁移证就是有效的户籍证明,是持有人已经将户口从原登记机关迁出,等待落入新的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的证明,此时持有人的户口处于暂时的游离状态,再要求出具户籍证明应当是没有出处的情形。
  所以,请去办事机关咨询须出示什么样的证明?由什么机关或单位出据?问清楚了再有指向性的办理。我认为可能是要你出具用人单位的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或录用证明。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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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需要拿你的户籍证明去你原来户籍所在地办理申请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落户以后才能办理户籍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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